在11月20日的信報網上版的《信博》論壇上,壇友曾雯海君貼了一個解釋博弈論的經典案例:強盜分贓遊戲,在此讓大家討論。筆者從此遊戲的反應,聯想到一些跟商業和投資行為有關的應用,與讀者分享一下。
如何分贓獲最大利益
「首先,以下是該遊戲的設定,有如規矩,筆者直接轉貼自曾海雯君的博客:
有五個強盜:老大、老二、老三、老四和老五。
他們有一百個金幣需要分贓。
五個人都非常貪婪,也非常聰明。
但強盜們是遵守遊戲規則的。
遊戲規則是:
老大需要提議一個可行的分贓辦法,
然後由五個人一同投票決定是否通過方案。
如果有半數或以上贊成,就可以通過方案。
如果沒有半數或以上贊成,提議者就會被扔下海殺掉。
如果老大死了,就由老二提議一個可行的分贓辦法,
然後再由大家投票,餘此類推。
現在你是老大,你要如何分贓,才可以在獲得最大利益(記得他們全部都非常貪婪,也非常聰明)的同時,亦能保住性命?
你的提案是什麼?給每人實數多少個金幣?」詳見:http://www.hkej.com/template/forum/php/forum_details.php?blog_posts_id=40980
)
要解開這遊戲,方法是先不要一次過解決五個人的情況,而是由二個人的情況開始推理。
假設只有老大和老二,次序規定由老大提出。由於只需要50%或以上同意就可以通過,老大單憑自己手上的一票已經可以「過骨」,因此完全毋須理會老二怎樣投票,更不用分任何金幣去買票。所以在兩個人的情況下,老大全取一百個金幣,老二則四大皆空。
三個人的情況就複雜一點點:老大的一票只有三分之一,不到一半,不夠通過提案,因此一定要拉攏多一票:到底是老二還是老三?
解決的方法是倒過來想,如果老大被殺,以後會怎麼樣?
一旦老大被殺,剩下的是老二和老三,由老二話事。情形就變回前述的二人遊戲的情況:老二獨吞一百個金幣,老三什麼都沒有。所以,老二有很大的動機去殺老大,而老三則模稜兩可:假使老大不願意分錢,老三是零;為此老三憤而殺死老大的話,結果其所得一樣是零。這就讓老大有了機會:只要他給予老三好處,老三就有動機幫助老大,那麼到底應多少?
五五開?三七開?
答案是一個金幣就可以了。理由很簡單:對老三來說,不和老大合作的結局是肯定的:一無所有。和老大合作,結局也很明顯:一個金幣。由於遊戲設定說明這些人貪婪而又理性,只會考慮利益而不是情緒,而且整個遊戲就進行一次,完事後不會再合作,不用考慮下一次被報復的問題,因此最理性的答案(卻不一定「正確」)就是一個金幣。
餘下跟從同樣的方法推理即可。由於和主題關係不大,四個和五個強盜的情形留給讀者們有空可自行推理一下。
回頭來看看這個例子中有什麼教訓:
第一,無論在商業上還是投資上,都有機會遇上老三的情況。中國的製造業被國外處於下游的分銷商和零售商控制着,如果說老二是指國外零售商的競爭對手,那麼製造業就等於老三。一方面零售商不願意自己的供應商支持競爭對手。另一方面,也不願意也沒需要讓他們壯大。因此最佳的策略就是「吊鹽水」,讓他們有足夠誘因繼續合作,但是自己依然獨佔最大的利益。
工程的分包亦有同樣情形;而三大鐵礦石供應商更用盡能夠定下遊戲規則的優勢。處在「我為魚肉」 的位置上,在實力足以成為老大集團之一分子前,就只有另想辦法壯大自己
了。
當分析公司股票時,要考慮該公司在該行業的位置,以決定除了一般的財務因素外,有沒有其他因素在起作用。
除了在分贓的情況外,個人投資也可能遇上類似的狀況,特別是具有期限的衍生工具。由於篇幅所限,留待明天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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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簡單,先由3個人的情況推理:在3個人的情況中,如果老二和老三合謀害死老大,下一輪老二坐莊,老三無論如何都反對以殺死老二,因此老二一定要保老大,而老大有老二的"鐵票",一定不懼老三,因此甚麼都不用給,結果是老大100,老二老三吃鴨蛋。
如果四個人,假設老大在其餘3人合謀下掛掉,則老二獨佔利益(反回之前的狀況),老二有很大動機幹掉老大,出於自保,老大定會拉攏老三和老四每人各1個,而站在老三和老4的立場上,有一個總比沒有好,所以結果是老大98,老二0,老三和老四各1。
到了五個人,一旦老大掛掉就會跌落上一個情況,而在上一個情況的老二(即現在的老三)將吃鴨蛋,所以分給他1個金幣就可以收買他。這樣老大有兩票。現在差一票,回到上述情況,則上述的老三(即現在的老四)將會有一個金幣,故此要多給1個去收買,於是最終是老大97,老二0,老三1,老四2,老五0。 11月20日 14:49